第56章 汗马劳(第一更,求支持)(1 / 2)

大明铁骨 无语的命运 2538 字 1个月前

勋贵,这词有别于皇室贵族,勋贵指的是勋臣贵族,也就是异姓贵族,勋臣主要是因为“汗马劳”,也就是军功获封公侯的,在中国的历史上,每个皇朝的建立,新皇帝必然建立他自己的新贵集团,取代前朝的贵族集团。与他们分享这份大产业,并依靠他们维护这份大产业。

贫者富之,贱者贵之。赐予土地、赐予人户,通读与他们身份相称的封建特权。明朝历代封侯都划拨庄田予勋贵,而兴乾朝的勋臣集团同样也不例外。大明的爵位只有公侯伯三等,而这三等爵位的庄田面积分别是0000亩、000亩、4000亩。

也正因如此,兴乾朝的勋臣实际上都是一群军功大地主。少则拥有数千亩,多则上万亩的大地主。这也使得他们根本就看不上现在的“功田”,毕竟,现在的功田分赏,于关内是要打折的。可以得到千亩功田的军功打折之后,不过只剩下一百多亩。除非他们愿意到关外定居,可谁又愿意抛弃关内的产业?

也正因如此,现在土地反倒是对勋臣没有丝毫吸引力。这也是他们积极参与工商业的原因,因为在土地官有的情况下,市场上可以流通的土地少之又少,而且价格昂贵。

“我朝军功封赏可谓是颇为丰厚,绝不逊于历朝历代,所以勋臣得封赏极厚,也正因如此,其才会感谢皇家恩赐。”

在提及那些勋臣们当年因为“汗马劳”的而获得丰厚的回报时,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可是将来呢?子孙后代又岂会感激天下的赏赐,记得祖宗的当年功勋?”

陛下的反问,让阎尔梅的心头一惊,甚至感觉有些惶恐,毕竟,这样的话,传出去,心寒的可就不仅仅是文臣了。

不顾阎尔梅的惊诧,朱明忠继续说道。

“其实这也是必然。自从汉时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削弱诸侯王而颁布推恩令,要求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自己的子弟之后,这天下无论官民财物,皆是诸子平分,虽说一直实行的都是嫡长子继承制,但是它的本质是嫡长子继承王位,爵位,也就是身份上的继承,并不是财产的继承。财产是每个儿子成年分家后都可以获得自己理应继承的那一份,一般请族内有名望的长者来主持,以示公平。这种“析产制”固然有利于香火的传承。父母的操持,为子女成家立业,固然是好的,但是就国家来说,却并不一定是好的。”

“陛下的意思是说军田不可分?”

阎尔梅立即想到的官兵授军业田的原则——“军田不可分”,就是兵士授田,不能分级长子之外的其它次子。

“没错,军田为何不可分?就是因为一旦分之后,兵户之家就会富不过三代。依照我大明的兵制,退役后士兵可以得三十至四十亩地作为功田,如果这功田可分的话,若是有三四个儿子,不过一代人的功夫,兵户之家,靠这军田就只能勉强糊口。而且充役的儿子所得与其它人相比,也没有什么分别,他的兄弟不必服役,却可分长子的田产,如此自然不符合我大明兵制的需要,所以,朕才会定下“功田不可分”。”

尽管大明的兵制已经不见了旧时的军户,并且户籍也没有军民之民,但是大明还是有一个特殊的存在——兵户,兵户并不是一种纯粹的户籍,而是指退役之后的在乡军人,他们在退役时得到了国家的军田,与普通百姓一样,种地织布自己养活自己,而且也需要向国家交税。

军田需要缴税,是因为军田不同于勋田,作为在乡军人的他们得到的军田之后,虽然已经退役,但也在随时响应征召,而且每年都必须要在农闲时集训半个月。并且他们儿子在成年之后,作为军田的继承者也要服役。

也正因如此,发给普通士兵的军田,才会与普通的勋田不同,由官府给印照,永执为业。每年按百姓田亩缴纳田赋,但是因为他们每年需要集训半个月,所以不负担徭役。而另一方面军田等同于勋田,不得私自典卖,甚至为防止私卖,还定下私买者罚三倍于售卖者。

“军田不可分,是因为其余收入需要供养兵户家用。一代为兵,世代服役,当然若是不想服役,也可以退还军田。既然军田不可分,那么勋田也不可分,皇恩难分,既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与责任,那么理所当然,也应该继承者财产,勋田只是其一,还包括其它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