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三十九章(二更)(2 / 2)

洛摇光这日躺在院子里昏昏欲睡,糯米突然跳上了她的肚子“主人,签收快递了。”

今日又是什么

洛摇光取下它身上的竹筒,打开一看,只一张纸条上短短一行字

明日酉时,山下相候。

他约自己见面还是在山下

虽不知到底为了何事,但是洛摇光本能地信任他,于是第二日下午她给玲珑红豆写明了她有私事要外出切记保密,然后让糯米传信给了苏珩让他带她下山。

送到山下僻静处时,苏珩幽怨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叹了口气“唉,女大不中留啊,你小叔叔我才认回你这个侄女儿没几天,就要留不住了。”

洛摇光一头雾水。

她又往前行了一段路,便看见一辆马车,驾马的正是骰子,她便走了过去。

车上的人似乎远远的便看见了她,立马掀开帘子,探出身,伸出一只洁白修长的手“小姐请扶着我上车吧。”

洛摇光抬头看了看那张眉眼带着温柔笑意的如玉面庞,有些羞涩地低下头,扶着他的手也就上了马车。

马车不算宽敞,两人面对面坐着,一个含笑望着,一个低头不语,莫名的有种戏文里才子佳人私相会的刺激感。

过了一会儿,洛摇光终于拉过晏清毓的手,在掌心用指尖划写着“何事”

晏清毓顿了顿,缓缓说道“今日是七月初七。”

洛摇光一下觉得老脸又红了红,作为母胎单身,她前世今生可都还没过过七夕啊。

原来今天是七夕啊,怪不得苏珩说什么女大不中留呢。

不过也好,今天产产糖,看能不能把贷的积分还上,这利息也太高了,再这样下去自己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晏清毓知她口不能言,便又笑了笑说道“盛安西市每年七夕夜都会有灯会,很是热闹好看,我想你近日应当有些闷着了,便带你去瞧一瞧。”

怎么会有人总是这么温柔,温柔得这么恰到好处,还生得这般好看,手也极好看,肤色如玉,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温润。不似洛衍书,手总是凉凉的。

晏清毓今日穿的是一席烟青色的文人衫,比平时里少了几分矜贵,却多了几分低调温和,让人更生亲近之意。

洛摇光这才恍觉自己从未见过他穿白衣的模样,明明“白衣晏相”才是盛安女儿的一段绮丽的闺中传说,她皱了皱眉,又在他掌心写道“许久未见你穿白衣。”

“圣上不准。”

洛摇光眉毛一挑,这洛衍书管得可真够宽啊。

马车在西市门口停了下来,晏清毓扶着洛摇光下了车,洛摇光从未过过七夕,自然也就从未见过七夕灯会。

乍一看上去,似是与从前见过的元宵灯会有些相似,再细细一看,却只见灯笼上画着的都是牛郎织女,才子佳人一类的,往来行走的也都是一对一对的青年男女,皆眉目含情,面带笑意。

少女们都打扮得格外精致,洛摇光今日因着下山方便,也未如何打扮,一时竟有些懊悔,好歹是第一次过情人节,怎么也得打扮得好看些才对。

晏清毓似是看出她的心思,柔声道“你今日很好看。”

说着扬了扬衣袖“灯会人多拥挤,你又不方便出声呼唤,不如拽着我的袖子吧,回头莫走丢了。”

洛摇光闻言也就伸手轻轻拽住了袖角,她突然庆幸自己不能说话,不然真不知该怎么接。

洛衍书的撩是霸道又直接的,她总是没有可以拒绝他的空间,却有底气直面。

晏清毓却是温柔细致的,看似不动声色,却如春雨般让你不知不觉沉溺。

总归,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晏清毓带着她在一处首饰摊上停了下来,那卖首饰的妇人一见着他俩便笑道“公子真是好相貌,这位小姐也是个天仙一样的人,真真是极般配的一对,公子不如买个簪子送给小姐吧,老身家的簪子可灵了,簪住青丝就是锁住情思,一辈子都不断。”

旁人也皆都附和,说她家簪子确实灵,年年在这儿卖,年年都成了好几对。

纵使洛摇光脸皮厚,但是她一心想攻略晏清毓,此时便有些心虚,拽了拽他的袖子,示意他走。

晏清毓却似乎没感受到一般,认认真真地挑选起了簪子。

夜市摊位上的簪子用料做工自是比不得他们这些富贵之人平日里所用所见,说难听一点,简直就是平日里见不得的粗陋。

晏清毓却挑选得格外认真,一支一支细细地看着,很久他才选出了一支满意的,是一支木簪。

木质通透,且沉且亮,簪身却不是平常所见的笔直,而是雕琢成细枝的模样,弧度流畅优雅,在簪头开出一朵小小的梅花。

别致又古朴。

“公子好眼光,这簪子最是适合这位姑娘了,一点也不俗气。”

商家向来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所以洛摇光也不大在意,只是这簪子确实别致好看,她倒也喜欢。

晏清毓似是看出她心里满意,便付了钱,买下了。

然后转身,将木簪插入了她的发间。

洛摇光就在他身前几寸的地方,她只觉他的动作极为轻柔缓和,却听见他的心跳有些急。

她听得一句极温柔的言语。

“唯愿此簪如她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