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甜度14%(1 / 2)

榴芒跳跳糖 南奚川 3747 字 2个月前

孟行悠愣了一下,下意识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脖子后面有刺青的。

然后转念一想,那好像也不是什么隐秘部位,平时低个头就能看见,挨着迟砚坐同桌这么几天,他发现了也不奇怪。

孟行悠把嘴里的小丸子咽下去,笑着说“是我养的猫,叫糊糊,糊涂的糊。”

“”

迟砚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来。

之前他跟霍修厉闲聊,说过纹身的事儿。

霍修厉说什么非主流遇上真爱,把对方名字刻自己身上记一辈子,还说自己有个小学同学就叫胡虎,高中练田径去了,现在女生缘好到不行。

此时此刻,再想起这些话,迟砚只觉一言难尽。

神他妈练田径的胡虎,非主流遇上真爱。

这就是一只猫。

这居然是一只猫

霍修厉这个蠢货绝对哪个山头跑出来的傻逼玩意儿。

大家对刺青的态度比较单一,不是黑社会大哥就是非主流爱情,她之前说要去纹身的时候,就连裴暖都以为她受了什么刺激要加入杀马特家族。

章鱼小丸子凉了就不好吃,孟行悠低头把剩下的三个吃完,丢完垃圾回来看见迟砚还是那个姿势,犹豫几秒,坐下来多说了两句“那只猫跟我一起长大的,今年暑假走了,我心里没着没落的,而且我这人记性不好,必须要留下点什么才什么,我不记得糊糊,这世界上就没人记得它了,那样的话,猫活一场多委屈。”

迟砚一怔,他没料到孟行悠这样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有这么细腻的心思。

“但是你纹在脖子后面,你自己也看不到。”迟砚说。

孟行悠点头,抱着书包看前方,眼神一反常态没有焦点,感觉很空。

“那只猫最喜欢趴我脖子上,我觉得纹在这,它说不定会开心。”

“纹身真的超级疼,那个疼够我记一辈子的,所以我看不见也没关系,反正忘不了了。

“糊糊一年四季都跟冬眠一样,又懒又傻,经常被自己尾巴吓到到处窜,不过它很粘我,我做什么它都陪着我,大概在它心里我就是全世界,这么想想,我疼那么几个小时也值得。”

提到糊糊,孟行悠难免伤感。

说完这些,她感觉自己情绪过了头,明明犯不着跟迟砚说这么多,关系不熟听起来只会觉得矫情,她拍拍脸蛋,闭嘴沉默。

这时,听见服务员在门口叫他们的号,孟行悠如获大赦,拿着包站起来,叫上迟砚,又是平时没心没肺的样子“终于到我们了,走走走,我快饿死了,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

迟砚走在她后面,那个刺青除了“huhu”四个字母以外,后面还有一个猫爪印,上次在教室没见到的图案,原来只是一个猫爪印。

可能是听了孟行悠多说了几句,现在这个刺青在迟砚看来,显得特别顺眼,甚至还有点可爱。

对一只猫尚且如此重情重义,更不用说对人。

孟行悠的世界感觉很纯粹,喜怒哀乐来去随意,她可以从一件小事轻轻松松得到快乐。

比如她现在对着菜单上面的食物,跟服务员一问一答都能笑得肆意自由。

她的喜乐来得好简单,几乎触手可及,明明几分钟前还在为自己去世的猫而伤感。

迟砚不知道该说她心大还是单纯。

但不管是什么,心大也好单纯也罢,迟砚很清楚,只有一个完整幸福家庭的才能培养出这样的真性情。

勇敢无畏,向阳生长,做事不用考虑退路,因为她永远有路可退。

迟砚垂眸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抿抿唇,感觉这茶比平时喝过的都要苦。

孟行悠看见什么都想吃,但是理智还在,粮食不能浪费。

问迟砚他什么都说随便,似乎也没什么忌口,孟行悠专挑最想吃的点,点够差不多两个人吃的量,就没有多点。

火锅店生意好,上菜速度却不慢。

锅底冒泡泡后,服务员把肉先倒下去,烫半分钟就捞起来吃。

吃火锅有一个好处,哪怕没有话题也能找到话说,一顿饭吃下来不会太尴尬。

孟行悠吃得很满足,迟砚没吃多少,点的菜大部分都进了她的肚子里。

迟砚看她吃得差不多,叫服务员买单,服务员把单子撕下来递给他,迟砚把手机递过去让她扫码付款。

孟行悠手机没电,身上又没带现金,想抢着买一下单都不可能。

等两个人从火锅店出来,孟行悠对迟砚说“饭钱我回宿舍转给你,微信还是支付宝”

迟砚没有二选一,只说“我没有aa的习惯。”

孟行悠换了一种还人情“行吧,那我下次请你吃。”

迟砚没当真“回头再说。”

两个人走了一条街,站在红绿灯路口,迟砚回公寓不用过马路,可孟行悠看他却没动,跟自己一样站在路口等绿灯,提醒“你是不是傻了你直走三百多米就到蓝光城了。”

迟砚看她一眼,有点无语“先送你回去。”

孟行悠一怔,趁绿灯还没亮赶紧说“不用,又没多晚,你不用送,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送你。”迟砚很坚决,不容反驳,看见绿灯亮,他先一步跨出去,回头说,“走,绿灯了。”

性格是差劲了点,不过还挺有绅士风度的。

孟行悠中肯评价,抬腿跟上去。

快到女生宿舍下时,孟行悠停下来“就到这吧,今天谢谢你的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