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故事讲的好, 说一个善心的人每天给一个乞丐一块钱,就这么每天循环往复,可是忽然有一天, 这个善心的人没有给乞丐钱的时候, 那么乞丐就生气的暴打了善心的人一顿。
这个故事足以证明人的贪婪, 以及对自我认知的不明晰。
谭思雨被沈鹤嵘讨好, 她看不出沈鹤嵘喜欢她么?她当然看的出来, 甚至为了这件事情沾沾自喜, 可是她讨厌沈鹤嵘, 讨厌这个在自传里面虐待沈子义的男人,就算是对方长了一张帅气的脸, 依旧是遮挡不住谭思雨的讨厌。
她习惯性的忽略了沈鹤嵘说的话, 关于沈子义母亲私奔的事情,关于沈子义的母亲害死了沈晞的事情,人只能够看到自己想要确认的事情,这就是他们所认知的真相。
沈鹤嵘好好的睡了一觉, 总觉得家里这被子也有些奇怪,于是一大清早就把被子抱出来晒太阳, 给自己做完饭之后,就带着那件谭思雨给沈子义穿的衣服去城里了,这会儿城里可是有有钱人的, 花了五毛钱的路费来到了城里,沈子义直接就将这套小礼服拿到了儿童服装店。
90年代的儿童服装店价格很便宜,一件衣服也就几块钱, 贵的十几块,毕竟大家的工资这会儿也就是一个月三四十块左右,家家户户还是很穷,一直到十年之后,工资水平才有所上涨的。
“老板,我这里有件从国外来的好衣服,老板看看?”
卖衣服的老板是一个胖胖的女人,听到是从国外来的好衣服有些好奇。
“什么好衣服啊?我看看。”
这个老板打扮的非常时尚,穿着连衣裙,头发也做成了烟花烫,给人一种非常福气的感觉,不过这年头能够开得起店铺的人,能不福气么?
沈鹤嵘把衣服拿出来给老板看,老板是个有见识的,一拿到衣服,就觉得这衣服质量不错,材料倒是看不出来是什么材料,但是款式是真的好看,让人一看就有些心动,特别是老板家里刚好有一个儿子刚好六岁,这衣服实在是让老板心动,最关键的是,这衣服不但看着款式好,而且布料也太贴人了,看看上面的牌子,哎呦……还果然是英文的,她都有些看不懂呢。
“这可是美国货,我一个美国朋友从美国带回来的,老板,这本来可是送给我侄子的,要不是家里为难,我才不会拿出来,你要不要?”
沈鹤嵘早就看出了老板的心动,其实本来也没指望这衣服卖多少钱,这会儿钱重要的很,这一套能卖出去一百块,沈鹤嵘都很满意了,毕竟这个年头可是国外的月亮比较圆。
老板当然是要买,心里却是想着怎么杀价,然后询问价格。
做买卖,肯定是要讨价还价的,沈鹤嵘直接一口价两百块,把老板惊的不轻,不过眼看沈鹤嵘一口一个美国货,一口一个英文牌子的,甚至随口就是英文,更是让老板觉得心动,最后讨价还价之后,一百二十成交,比沈鹤嵘想象中还要更加好一些。
“小兄弟,以后如果有什么美国货,一定要来找我啊~”
这会儿能够买得起衣服的,可都是有钱人,一百多一件衣服,也真的是富贵人家的消费了。
“恩,有货的话就过来。”沈鹤嵘摆摆手,拿着自己新鲜出炉的一百二十块走到了市场上,他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从头到鞋子,也不过是花了不到二十块,便宜的很,之后话一块钱买了杀虫剂,打算回去把头上的跳蚤给搞一下。
90年代对于沈鹤嵘来说,真的是一个奇怪的年代,走在这样一个诡异的街头,沈鹤嵘简直是觉得自己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在摊贩之间穿梭,挨个都询问一下,倒是觉得,90年代的万元户果然是很牛逼的,毕竟,这里面的东西,还有几分钱的卖。
就这样,沈鹤嵘几乎是在街上游荡了一天,买东西,饿了就在街上吃东西,家里这边,谭思雨跟沈子义两个人从早饭到中午饭都是两人合作做的,搞得谭思雨的白色裙子都变脏了,她倒是想要换一条,可是害怕被别人发现,只能够忍着,然后偷偷的将昨晚回到现实世界中拿的食物给沈子义吃。
她不知道,她每一次的消失,实际上已经被沈子义发现,她总是一腔慈母心肠把沈子义当幼小的孩子看,后来还把沈子义带到自己房间睡觉,两人如此亲密,她消失了,沈子义当然知道,只是沈子义从来不会说出口而已。
在他心里,这个姐姐就是妈妈派来保护他的仙女。
下午四点钟,沈鹤嵘还没有回来,谭思雨带着沈子义在院子里面玩,却是没想到外面来了两个一看就知道是混混的男人,男人站在门外,朝着里面的谭思雨吹口哨,那流氓的模样,让谭思雨瞬间眉头紧皱。
“这小妞果然是长得好,白白净净的,怪不得沈鹤嵘那家伙最近都收了心,整天忙着赚钱,搞了半天是金屋藏娇呢?”
一个脸上全都是麻子的男人垂涎欲滴的看这里面穿着白色裙子的谭思雨,另外一个矮个子的男人也是点点头,眼神看着谭思雨的目光,就好像是想要把谭思雨给扒光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