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番外四 一恨思远(上)(1 / 2)

一盏春光[豪门] 林格啾 7058 字 1个月前

“我去年这个时候, 见过一个哥哥,他的爸爸来找父亲, 说起话来好凶好凶。

但他可厉害,可聪明,会变魔术,一打开手掌心, 就能变出一颗漂亮的朱古力味糖果。

我缠着他要他变糖果,于是那天他走之前,一共给我变了七次糖果,比七龙珠还要神奇, 我开心极了, 于是背着父亲,把那些糖偷偷藏在铅笔盒里,藏了很久很久。

可惜, 后来就全都融化了,铅笔盒里黏糊糊的。

更可惜的是, 樱花开了又落,那个哥哥再也没来过。”

——1995年,洛川一珩国小日记。

“洛一珩, 我要是跟你说对不起, 你会不会打我”

“会。”

“那对不起。”

“……”

“喂,小屁孩,你怎么不打了”

“懒得打。你那么想走就走吧——死在外面了,不用回来见我也好。”

洛一珩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烟雾缭绕夜里想起的宋思远。

想起他时甚至处境微妙, 毕竟彼时的洛大明星手边,一侧是海关入境处的【钟绍齐】入境登记复印件,一侧是仍然屏幕亮堂的手机——就在两分钟前,他刚刚挂断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他邀约“失了忆”的陈大师去纽约时装周给自己做造型。

如若有人有心看到这,故事的前因后果想必自然清楚,这趟去纽约,是他早就想好的请君入瓮,也是一盘不赢即死的生死局。

这么严肃的局面,结果当事人却在这样的生死关头,想起一个负心人,实在有点不着调。

“……噗。”

他被自己天马行空的嘲讽暗骂逗笑。

在这样无需人知的深夜里,只是一根又一根,不要命似的抽着烟,脑子里的思绪翻来覆去,没法聚焦,到最后,似乎都不约而同地指向某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以为自己很久没有想起过,可脑子里明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这一定是初恋的感jio。

于是阅女/男均无数,顶着俏脸横行霸道的洛一珩,在看见宋思远的第一眼,就这么轻率的在心里下了个判断。

因此,哪怕对方比自己年长,又是个深谙世俗规则、话里话外都是试探的男人,听出来了个十成十的洛大明星,也在一秒钟的犹豫过后,打定主意往下跳,为了美色狂折腰。

可惜事实证明,倒贴自然是捞不到好。

对方一达成目的,出了门,就把他的电话删了个一干二净。

洛一珩:“……”

绝情风月死渣男。

如果不是因为他早从父亲手里“赎了身”,不做狗头军师,去参与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或许宋思远早就“意外身亡”,也就没有后来那么多故事。

坏就坏在心慈手软。

以至于第二次在酒吧私下见着面,看着宋思远一脸受了情伤的苦瓜样,他明明只是戴着口罩过来给自家兄弟周湛壮壮场子,也非得没忍住心里挠痒痒一样想凑到跟前去的蠢蠢欲动,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人桌边。

猛一撞,精准无匹,撞翻他那小吧台上两杯威士忌。

噼里啪啦一顿响。

“……”

这次换宋思远无语良久,末了,方才揉揉太阳穴,眉心微蹙,抬头看他。

看了好半天。

生得一张小白圆脸,高龄三十有五的小三叔宋思远,送给他一句醉酒胡话:“我认识你……那天小二丫头带我去见过的,那个小基佬”

措辞可谓是很不严谨了,换了别人,得挨上一拳才能收场,既然这么帅,就不打了算了。

洛一珩被他气得发笑,好赖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不怕被人拍,便索性一屁股坐到他身边。

洛大明星搭着二郎腿,扭过半边身子,凑近他脸庞。

声色恶劣,吐气灼灼:“小三叔,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为了给宋二小姐挣脸面,先有意无意撩拨我的是你吧”

“怎么了,目的达到了,开心了,就翻脸不认人”

“……”

宋思远眯了眯眼,挑眉,圆娃娃脸天真轮廓,非让这表情逼出几分狠绝凌厉来。

这话里不知道哪个词——后来洛一珩想,或许是“宋二小姐”这个名字,仿佛一下刺中了他的痛脚。

以至于不过这一句暗笑讽刺,就能激得那位从来为人八面玲珑、是个混日子老手的宋家小三叔,忽而一把揪住自己的领子,那种极讥讽而清冷的眼神,将人上下打量一遭。

“是我,”宋思远说,“所以你是没守住撩拨,也想跟我来点什么”

“嗯”

“撞杯子技巧太次了,三叔教教你”

他没来得及回答。

下一秒,下颔被捏住,口罩被掀开。

“我靠,你……”

对方的唇压上来,轻车熟路地,甚至原本捏他下颔的手也跟着往上,拨乱自己遮住眼眉的额发,肆意拂过。

他瞪大双眼,所有的触感,都指向那紧紧相贴的唇瓣,明明是极尽温柔撩拨的温存,对方却只是没有半点温情地咬住他下唇——甚至有些恶趣味的吮吸,舌尖在他随即冒血的唇角小伤口上舔了一圈,便浅尝辄止,让那牵连着银丝的唇畔分离。

情场老手的风月情迷,如此手到拈来。

“……!”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回味。

而宋思远居高临下,膝盖抵住他小腹,就那样借着醉意,揩了揩嘴角,似笑非笑地看他。

酒吧错落灯光斑驳,那张生来小而圆,也因此总显不出年纪的俊脸,仿佛一下子夹杂了天真与残忍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

说沦陷或许过于轻佻,但洛一珩想,自己亲过的人能排一个连,被人按着亲,这还是头一次。

人生中但凡头一次,总是最特殊,哪里管对方是醉意上头,还是真的有非分之想。

怔愣良久。

“……亲够了吧,”回过神来的他陡然一笑,笑得比宋思远狂,笑得比宋思远还坏,还要更轻佻,“是不是比你的小侄女带感怎么说我也是个明……”

闷哼一声。

宋思远毫不留情的一个肘击,打断他话音,也让他痛得嘴角直抽。

好一个小三叔。

敢做不敢认,敢喜欢不敢下手,被戳了痛脚还要打人。可惜,男人的征服欲一上来,就是越打越欲罢不能。

洛一珩痛得缓过那股子劲,复又抬头看他,眼睛亮闪闪,像幼狼狩猎时的势在必得,一股阴险狡诈的幽幽意味。

“可以,打得好,我喜欢。”

“可你今天打我,可得想好,明天会不会被我骗回家啊,小三叔”

“……”

——但很显然,脑袋被人猛地一砸,飙血不止、倒在自己颈窝的小三叔,应该没机会回答了。

洛一珩嘴角抽抽,看着自家好兄弟周湛手里碎了半边的啤酒瓶。

一样的醉鬼,一样的冲动犯事,这自家兄弟和小三叔比起来,怎么就一个可爱没边得让人想把他往死里亲,一个面目可憎的坏人好事,恨不得往死里捶

末了,只能叹了口气,也不顾一手玻璃渣子,伸手一把捂住宋思远后脑勺那微微打歪、依旧流血不止的伤口。

“叫救护车,”他难得扯了嗓子冲周湛喊,“你他/妈的,他出点事小心老子揍你。”

“这男的打你,你还为他揍我”周湛一脸不可置信,“你平时对、对我可不是这个语气。”

“你老婆打你跟路上痞子打你能一样吗”他戴上口罩,翻了个白眼,“还不打!阿湛,你是想恒成的人赶过来宰了你还是怎么的”

这一场醉,后来闹出不少闲杂琐事,把周、宋、姜等几个大家搅得天翻地覆,当然,却都是后话。

对于洛一珩而言,这场醉鬼打架,对自己唯一的收获只有,他那颗流浪风月场的心,顺利地被勾引了。</p>

起初是勾引,后来是吸引,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