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晋江独家(1 / 2)

跟杨曦他们,过完年后要不了多久就会再相聚, 唯独秦言。

秦洛川叹了口气叮嘱道:“父亲好好保重身体, 若是有事就让人传信给我。”

“我知道, ”秦言道, “你好好照顾好清月, 凡事遵从自己的本心,不要勉强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若是过得不开心, 还不如回家种地。”

秦洛川失笑,连日来因为秦言不能同去的郁闷尽数散去,“多谢父亲教导,儿子知道。”

他们俩都是洒脱的性子, 若是过得不痛快,那还真不如回家种地算了。

船缓缓的离岸, 秦洛川朝几人挥了挥手, 让大家早点回去,江边风大,免得冻着了。

他自己也带着商清月进了船舱。

贺飞星留给他们的那间船舱在最左边,面积不小,摆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后,还有不小的空地,最主要的是,在船舱的旁边, 还隔了个可以做饭的小隔间出来,方便他们自己开小灶,就不用跟船工以及伙计们一同饮食。

不然秦洛川是无所谓,商清月这个孕夫饮食上可得精细些才行。

船舱里早点了火盆,暖融融的,秦洛川跟商清月一进来,都忍不住长舒了一口气。

外面实在是太冷了。

火盆的旁边还放着茶壶跟水盆,茶壶是方便他们烤火的时候能随时喝水,水盆则是怕火盆燃烧,船舱里太过干燥,用来保持湿度的。

这些都是秦洛川提前过来安排好的。

温热的手炉盆在掌中,旁边又有火盆,过了一会儿,两人被江风吹得冰凉的身体终于缓了过来。

商清月从怀里拿出秦言给的那个荷包,递给秦洛川道:“夫君收着吧。”

“父亲给你的,自然是你收着。”秦洛川道,“先看看是什么吧。”

商清月放下手炉,又侧了侧身子,以防不小心东西掉下去的时候会掉到火盆里,这才小心地把荷包里的东西掏了出来。

商清月道:“是块玉佩。”

船舱的门窗关得严实,只留了点缝隙通气,光线照不进来,很是昏暗,但玉佩一掏出来,秦洛川就能看出其上佳的质地,已经在火光的映照下莹润的光泽。

商清月是直接用手接触的,更是能直观的感受到玉质的细腻及温润。

竟是比上回给他的那个玉簪还要好上许多。

这还不是最让两人震惊的。

玉佩中间的镂空花纹,形成了一个篆体的秦字,即使秦洛川只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几年,也知道,在玉佩上刻字,大多都是身份的象征。

两人愣了许久,商清月才道:“荷包里还有东西。”

秦洛川从接过他手里不知道该放在何处的玉佩,道:“拿出来看看。”

玉佩被秦洛川拿走,商清月感觉身上的压力都小了许多,拿出荷包里剩下的纸张,又把荷包放到一旁妥当的地方,才小心地把折成小小一块的纸张拆开。

他直觉这东西会跟那玉佩一样,绝非寻常之物。

等打开看清楚里面的内容之后,商清月久久才回过神来道:“是房契。”

“有什么问题吗”秦洛川问道,以他对秦言的了解,再加上之前说要去京城,秦言那反常的表现,大概能猜到对方之前应该在京城生活过。

父子俩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秦洛川对秦言的经济能力还是知道的,若他以前真在京城生活过,有房子也属正常情况。

“是一座五进的宅院,地址在东街。”商清月已经震惊得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过了一瞬,看到自家夫君仍旧茫然的表情,才想到夫君没去过京城,对京城的布局也不了解,便缓缓的解释道:“京城跟镇上一样,每一片区域住的大多是固定阶层的人,西街鱼龙混杂,北街是一般人家,南大街住的是达官贵人以及富商。

“皇宫在东街,除此之外,东街便只有王公贵族的府邸,其他的人都没有资格居住。”

秦洛川闻言,脑海里飞快的闪过了什么,只是太快,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过了。

商清月见自家夫君嘴微微的张着,双眼茫然不知落在何处,显然一样的震惊。

忍不住幽幽问道:“父亲到底是什么身份”

“我也不知道,”秦洛川摇头道,“我认识父亲的那会儿,他应该才到雨溪镇不久,明明不缺钱,却一个人住在山里,很多事情都不会做,生活是一团乱,连饭都做不好,又嘴挑,所以吃得最多的就是各种烤野味。”

“父亲会烤野味”商清月诧异道。

连饭都做不好的人居然会烤野味,这着实出乎商清月的意料之外,要知道野味大多味重,若是处理不好的话,很难做得好吃。

“会,而且烤得很好,”秦洛川道,“只是后来知道我会做饭后,他就再也没烤过了。”

商清月闻言更是疑惑,从前他就怀疑过,父亲会不会是因为某些原因而逃离家族的世家公子,

因为不管谈吐,还是气质,父亲都比他在京城见过的那些世家公子要强上许多,只是让人不解的是,即使是世家公子,作为一个双儿,也是要会做饭跟针线活的,父亲却在这上面像完全没学过一样。

夫夫两人就算再怎么讨论,也不可能知道结果,又何必浪费心神。

于是秦洛川道:“不想这么多了,父亲既然把房契跟玉佩都给了你,等我们在宅子里住下后,该知道的总会知道的。”

既然东街只能住王公贵族,那么大一座宅院在那里,总会有人知道主人是谁。

秦洛川突然觉得,自己重生到这里,或许真的遇上了传说中的金大腿。

商清月闻言瞪了秦洛川一眼,道:“玉佩跟房契还是夫君收着吧。”</p>

这两样东西都太贵重了,尤其是玉佩,商清月觉得,还是由夫君收着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