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与特蕾莎(2 / 2)

小奥斯汀小姐 米迦乐 5519 字 1个月前

“人生在世,就该享受,别管有钱没钱,先享受了再说就好比喝酒、吃好吃的。”

“还比如,安德烈,对吗”她说。

“那当然别说你没有觉得享受,年轻的,鲜亮的青春,这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吗”

“男人十几岁的时候不会喜欢同样年纪的女人女孩,但等你们过了20岁,或者25岁,就会把目光放在十几岁的少年身上。”

“你敢说你不喜欢安德烈”

“我喜欢啊,谁不喜欢美少年呢”

“所以你就承认吧”

“承认什么”

“承认你也喜欢明媚的少年。”

“这是一种普遍的审美情趣好吧。伊沃,格兰特,你们喜欢安德烈吗”

伊沃和格兰特都点头。

伊沃说:“美是一种普遍标准,美丽的人体是上帝的造物,必定是符合绝大部分人类的审美的,所以称之为美。自然的风景是美的,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也是美的,海是美的,山川是美的,富有韵律的诗句是美的,青春健美的是美的,美的事物能让人感到愉悦。”

“我可没让你写小论文。”拜伦笑嘻嘻的说:“上帝的造物就是留给能欣赏的人欣赏的,所以我喜欢美少年是理所当然的。”

确实没错。

“欣赏或喜欢是没错,但是”伊沃说:“那应该算不上爱。”

“为什么不能算爱呢我爱你,爱爱丽丝,爱奥古斯塔,也爱安德烈,这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你能同时爱很多人”

“爱又不是非此即彼的,也没有限额,我可以爱你们所有人,这不难。”

伊沃皱眉,“你的爱未免太多了。”

拜伦冲他一挑眉,似乎很是得意。

精致的中国瓷器的茶具可以扔下,100件衬衫也可以不要,打字机和旅途中写下的文字不能丢还有用蕾丝花边扎好的一叠家信,同样重要。

所以尽管他们扔下了很多东西,爱丽丝还是带走了打字机。

1810年3月的一天,雅典。

爱丽丝写完给妈妈的信,将信纸从打字机滚筒上抽出来,检查一遍拼写没错,在最后手写上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日期,折好,拿出火漆、印章,点了蜡烛,融了火漆,浇在信纸上,盖上印章。

今天一上午都在写信,桌子上很快放了一小叠封好的信。

“凯特,把信拿去邮局寄了。”

“来了”凯特放下手里的裙子,起身过来拿了信。

寄信不难,到邮局交给工作人员,按件收费,从钱袋里摸出几枚硬币,工作人员收走所需邮费,全程可以一句话不用说。

他们在希腊住了快有3周。希腊大概是每个欧洲青年出国游历的必到之地,搁后世就是网红打卡旅游寻根胜地。尤其像他们这种大学生,学的不是就是哲学,或是历史,全都跟古希腊有密切关系,到希腊一游也就成了“追溯历史”的一环。

相对葡萄牙、西班牙的战时氛围,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的异国情调,希腊具有一种世外桃源似的恬静,具有典型地中海国家的湿润气候炎热天气,还有别的国家所没有的文化底蕴当你随便上哪儿走走都是文化古迹,都曾经在神话传说、著作、人物传记里出现过,那种感觉真是非常之妙。

希腊目前并不是一个天主教或东正教主权国家,东罗马帝国灭亡后,希腊被奥斯曼帝国统治了数百年,奥斯曼帝国是伊斯兰教国家,于是现在希腊是由伊斯兰教国家控制的东正教国家。

美国独立战争不仅是英国丢掉了境外最大一块殖民地,还给其他国家的殖民地、被占领国家以激励,那些深陷在被奴役被压迫中的民族和国家,突然明白了他们是可以抗争自由的。希腊各地的反抗运动其实已经是星星之火,一直在积聚能量。

法国大革命也给了希腊人民以信心,很多外国人也会自愿投身到希腊独立运动中。

但在希腊的首都雅典,这种革命热情还不明显。

拜伦在雅典住在一位马克里夫人家,这位夫人是英国驻希腊的前领事的遗孀,马克里一家住惯了希腊,马克里夫人带着几个儿女,仍然住在原来的居所。拜伦与霍布豪斯一起借住她家的客房,爱丽丝和其他几人租了附近的一处别墅,距离不远,走路15分钟可到。

马克里家有3个年轻的女儿,年龄从15岁到12岁不等,都非常迷恋年轻俊美的拜伦,拜伦也对三姐妹产生了爱恋之情,他尤其喜欢最小的名叫特蕾莎的女孩。

不过就像他爱着安德烈一样,他与特蕾莎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举止,他的爱情更多的像是对“美”的欣赏,青春鲜美的本能吸引力。

特蕾莎是很美的,刚刚开始发育,第二性征尚不突出。那种美丽就像是玫瑰花蕾,你知道她盛放的时候会美艳绝伦,但现在,她所有的美丽仍然收敛在少年的瘦削身体里。

拜伦这种人注定是多情的,但又很无情。比如他们取消了突尼斯的行程,从阿尔及尔直接乘船前往热那亚,横穿意大利半岛,没有去罗马,而是去了威尼斯,在威尼斯住了两周,然后从威尼斯乘船到了阿尔巴尼亚,从阿尔巴尼亚走陆地进入希腊,到了雅典。

于是拜伦并没有提出要去罗马,去跟安德烈见面,只是给他写了几封信。

一行人里,霍布豪斯是拿主意计划行程的那个人,男人们因为绅士风度,总是很照顾爱丽丝,但实际上,最受宠的居然是拜伦,拜伦想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他才是决定行程的那个人,霍布豪斯可以说对他十分宠溺。

爱丽丝觉得地点无所谓,是因为她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格兰特主要目的是增长见识和旅行经验,也是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朱利安和埃文在威尼斯跟他们分手,说要游遍意大利,然后再去雅典。

至于伊沃,反正跟着爱丽丝走,他也无所谓。

拜伦在威尼斯开始正式的写诗,走一路写一路,到了雅典之后基本写完了,是一部长篇诗歌集,名为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chide harod\s igriage。

爱丽丝仍然没有动笔开始写新书,素材、旅行手记倒是写了一大堆,叮嘱凯特,行李箱里的衣服可以不要,手稿不要丢了。

她迟迟没有定下来下一本书写什么,也是因为处在一个关口:今后到底要往什么方向发展

要说一位作家完全可以什么题材都写,这跟文笔无关,跟素养和擅长的题材有关,跟想象力和观察力有关。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最早的科幻”,她还有其他作品,但都不如处女作有名而具有震撼力,其实弗兰肯斯坦的娱乐性不强,仍然讨论的是“人性”,这是当前绝大部分都会说到的话题,弗兰肯斯坦用一个新奇荒诞的故事讲了一个旧话题,获得的成功是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

这个时代英国的作品主要属于浪漫主义派别,哥特也属于浪漫主义。

诗歌是高雅的,创作是不入流的,低俗的,一些有名气的大多为了讽刺社会现象或是君主制度,比如笛福1719年出版的鲁宾逊漂流记、斯威夫特1726年匿名出版的格列佛游记,具有时代特色。

简奥斯汀的创作题材极为单一,但却是她最擅长的英格兰乡村爱情故事,她从来不为“下一本写什么”而发愁。而她的风格其实不属于浪漫主义,跟现在几乎所有作家都不一样,自成一体。

爱丽丝之前的作品也属于浪漫主义,她的问题在于,她几乎什么都能写除了诗歌之外但没有特别喜欢的题材。之前贝克福德就说了,她不能总写浪漫色彩特别浓厚的那种哥特,她得尝试一下其他题材,找到自己最擅长的。

她试着写了几个简短的开头,1000字或是2000字,但都不满意。

“其实要是乔治不介意,我倒是想用他做主人公。”她半开玩笑的对伊沃说。

伊沃从打字机上抬起头,“我想他不会介意的,甚至还会很高兴。但你要写一个什么故事”

“就是一个快乐的年轻男人,到处寻欢作乐,寻找他的真爱。”

伊沃一下子笑了,“他的爱情太多了。他太容易爱上什么人,只要对方长得很美。”

“贝克福德先生说我应该写自己熟悉的事情,生活、周围的人。作家描写人物和事件,除了想象力之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素材的。”

“一百个人讲述同一个故事,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故事,甚至更多,这完全取决于你到底要怎么写、怎么选取素材。”

“你呢你不想尝试写点什么吗”

“我”他笑笑,“写诗歌,我怎么都比不上乔治,还是算了你别笑,乔治是我的教授说的那种天才,他们随便写一个句子,就比你苦思冥想好几天写出来的诗句更优美。我想这真的就是一种天赋,太让人羡慕,甚至没法妒忌他们。”

“这倒是。”这点爱丽丝是绝对同意的。拜伦的诗歌也是经过200年来的无数读者、学者的共同鉴定的,诗歌创作比创作更讲究“灵感”,也更讲究“天分”。创作尚且可以依靠写作和学习来提高,诗歌就是纯看天赋的文艺形式了,妒忌不来。

“至于写点其他的,要我写点比较的论文还行,写,对我来说也很难。我想我就是那种只懂默默欣赏的读者。”

他从打字机滚筒上取下信纸,“我没法给你更好的建议,但是,创作首先要有那种迫切的想写点什么创作冲动吧不是说我今天决定写个什么就能马上动笔写的。开头总是很难,等你想好了,也就不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