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致爱丽丝(1 / 2)

小奥斯汀小姐 米迦乐 5202 字 1个月前

伊沃微笑, “你真聪明。”

“你要去哪儿”

“我不能告诉你,这是为了保护你。”他双手握住她双手,吻她手背。“别担心,卫斯理已经为我安排好了。我躲开一阵子, 或许一年,或许半年。我不能给你写信, 但我会记着你, 想念你,爱着你。我现在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了,你别总觉得我还是个男孩,我会长大的。你你会等我吗”

“我会等你回来。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别英年早逝了。”

他放松了一些, 欣慰的笑了,“等着我, 这是我对你的唯一的要求。”

爱丽丝垂下眼帘, 笑了一下, 又抬眼看他,“伊沃, 不管你要去哪里,记得回来,好好的回来。”她凑近他,轻轻的吻在他唇上。

伊沃还是不太会接吻, 吻的很小心又青涩。

他没法掩藏笑意, “我得走了, 趁着人多。”他温柔的吻了一下她额头。

爱丽丝回到楼下,有些心神不定。

她担心伊沃的安全,他不告诉她要去哪儿是对的,她知道的越少越好。

他居然成了调查记者

这可让她惊讶极了。

他一直就是个百事不愁的受宠的宝宝,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有阴暗面的,当初小托马斯失踪的事情让他大为受惊,她提过要做调查的事情,应该将这种耸人听闻的罪行公之于众,但也提到这事太过危险,必须要伪装,并且做好万全的准备,包括找好退路,躲避犯罪分子的报复。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定决心去做卧底,但看起来,甚至可能在返回英国的船上就开始准备了,他体重突然大减,很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相貌大改,断食减重;还可能蓄了胡须,毕竟一副眼镜可能不能改变你的相貌,但一副大胡子可就会让你判若两人了。

她还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这么有毅力

对,还有之前他拼命想从父母的监禁中逃跑,甚至到了爱尔兰都能逃回来,那时她就该知道的,他要是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做到。

他是个很有毅力的男人。

她不想他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死掉。

她得相信卫斯理会安排好一切,卫斯理跟奥利弗差不多,不够机敏,但做事稳重,一切都会考虑清楚。她不能问卫斯理他去哪儿了,不能跟他联系。他会想着她,她也同样想念他。

跟盗尸贼和杀人犯打交道可不容易,他们出生底层,受教育程度不高,粗俗,只认钱,其他什么都不认,必须十分小心。之前伊沃还能跟父母姐姐去纽斯特德庄园,调查报告刊登之后,他就得出去避避风头,以免哪天横死街头,也不能连累父母姐姐,和他喜欢的女孩。

她觉得心里慌慌的,总不太安稳。

舞会结束回家的路上,下雨了。

爱丽丝望着拍打在车窗玻璃上的雨水。

安娜表姐问:“你怎么了今晚你好像不太高兴。”

“没有不高兴,只是心里有事。”

“在想什么”

“想将来,未来。”

“说说看。”

“个人的将来,世界的未来。100年以后,英国是什么样子世界是什么样子200年以后呢会有人记得我吗我想让别人记住我,200年以后,说不定会有学生上课学到我的,然后会怒骂:鬼知道这本书有什么中心思想批判了什么社会现象”

安娜表姐微笑,“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可我不会知道,那时候我早就死了,变成了棺材里的一副骨头。”

“人总归有一死的,这不可怕。”

爱丽丝沉默了一会儿,“妈妈说,我应该结婚、生孩子,这样,我的生命就在孩子身上延续下去了。可我觉得不需要,我的就像我的孩子,要是100年后、200年后,还有人会看到我的,这就是我存在的价值了。”

以父之名在9月底正式发售。

奥斯汀与费列罗出版社的铺货渠道这几年做的很好,英国本土4个地区、几乎所有海外殖民地、飞地,全都铺到了。因为运输的问题,英国本土最先上市,其后是欧洲几个海外领地、亚洲殖民地,百慕大群岛、上加拿大等。

以父之名十分巧妙的将宗教、神秘主义、秘密社团、逻辑与演绎推理、复仇和爱情结合起来,元素看似多而不乱,故事紧张刺激,情节十分曲折,引人入胜。

人们之前从来没有看过这种故事性极强元素丰富的,尤其是带有宗教元素,人们成长在圣经故事中,生活在宗教环境下,对有关宗教的故事很感兴趣,尤其写的这么惊心动魄,让人只想在拿到书后里连夜看完。

爱丽丝给安娜表姐和克莱尔念书,就连安娜表姐这种对什么事情都不太感兴趣的人,都想赶紧知道故事的后续,还很认真的跟爱丽丝和克莱尔分析剧情和人物。

她认为玛利亚娜太聪明了一点,在男人面前也过于聪明。这可能会让男人觉得她有点不太温柔或者说,太“另类”。

“可为什么女孩就必须要温柔呢而且,聪明与温柔并不是对立的,男人要是害怕女人会太聪明,岂不是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没法那么聪明”

逻辑没毛病。

“可这样她会很吃亏,男人们宁肯去娶一位温顺听话的小姐。快告诉我,那位韦斯顿先生是不是爱上了玛利亚娜”

“不行,你得等我慢慢念,我不能这么快就告诉你。”

“我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看起来是个好人,还是个聪明人,他能帮助玛利亚娜。”

克莱尔忙说:“我也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真的很好。”

克莱尔15岁了,也到了憧憬爱情的年纪。她是个乖巧的孩子,也是在贝克尔夫人那儿接受的淑女教育,养母安娜对她跟亲生女儿并没有分别,她自己也知道。爱丽丝就觉得克莱尔是那种母亲都想要的完美的女儿,懂事又听话,学什么都很努力,她唯一庆幸的就是奥斯汀太太见安娜表姐的机会不对,不然准会用克莱尔来数落她,气恼她不够听话顺从。

等到上市后,一些评论杂志和报纸上的书评都开始讨论这本信息量很大的。一些书评认为这是自哥特之后兴起的另一个流派,但对作者要求很高,作者必须要有丰富的宗教知识、秘密社团知识虽然这个没人知道真伪、还要有流畅的剧情安排能力,本身所使用的写作技巧已经臻于完美,是目前为止aice eigh最好的一部作品。

另一些书评认为中对共济会的描写太荒唐而匪夷所思,共济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社团,很多知名人士都是共济会成员,包括已故的牛顿爵士、哥白尼、欧洲各国的一些王室成员等;罗马天主教廷拒绝承认共济会是一个宗教派别,斥之为“非正统”。但作者处理的很巧妙,没有否定共济会,也没有赞美共济会,基本保持中立,于是共济会成员没有人激烈的反对这本。

至于罗马教廷,英国人并不在乎。

以父之名的销量很不错,一个月就卖出将近3000本,定价稍贵,28先令。现在1英镑是24先令。

但这还比不上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德游记的销量。

这本诗集没有以父之名字数多,页码也少,但定价居然高达30先令,因为里面插入了多幅插画,可以说是图文并茂。同样是先做广告,预订不算多,只有100多本,但12月初正式发售后,前3天的销量竟然有1000本之多。

一时间,伦敦纸贵,上流社会的绅士们人人都在说恰尔德哈罗德游记。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是拜伦第一次用“ord byron”的真名出版的作品,之前那本稚嫩的写满了小黄诗的诗集被收回,1809年出版的英格兰吟游诗人和苏格兰评论家end stch reviewers是匿名,但后来被人认为是拜伦写的,因此被骂的很惨。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可算让他来了个绝地大反攻,评论家们忘记了就是在两年多以前,他们可是把拜伦的诗批判得一钱不值的。

评论杂志和报纸上充满了对这部诗集的溢美之词,纷纷称赞拜伦的诗歌优美自然,充满了光辉灿烂的思想,描绘了一副异国画卷。还都兴致盎然的猜测,扉页上的“致爱丽丝”到底是哪位小姐。拜伦的亲戚里没有叫“爱丽丝”的女孩,他认识的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里,最有可能的就是奥斯汀出版社老板的小妹妹,爱丽丝奥斯汀。

突然之间,拜伦发现自己成为了全国知名的新兴诗人。

突然之间,爱丽丝发现自己跟拜伦绑定了,一波绯闻迅速传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