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齐征南的口味(1 / 2)

噩梦执行官 罪化 4475 字 1个月前

赌上单身二十多年的手速, 在二狗和亚历山大唠嗑的这点儿时间里, 宋隐光速包好了将近三百只馄饨。

灶上的水开了,他将漏勺拿在手里, 开始给大家出难题:“冬瓜香菇笋丁猪肉, 香菜猪肉蛋黄、马蹄猪肉三选一, 来, 要先吃哪一种”

“必须是香菜猪肉咸鸭蛋。”亚历山大首先做出了选择。没想到清清爽爽一个大男孩, 居然还是个高胆固醇爱好者。

“你呢”宋隐主动问自家辅佐官,“想吃啥,还是一样都来一点儿”

“我是人工智能,不需要进食。”二狗强调了自己的属性。

“我当然知道。可吃了也没什么坏处吧, 比如电线短路什么的”

“不会。我姑且也算是个生物体。”

“行, 那就每样都给你来点儿尝尝。”

宋隐不由分说地替他做好了决定,这才将目光转到了真正的重点身上。

“你呢大哥”

这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如果云实果真是齐征南的, 不敢说百分之百,但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会选择马蹄猪肉。

事实上, 齐征南对于马蹄的喜爱曾经一度达到过白热化的境界。

在美国留学的时候, 即便是当季,普通超市里也几乎买不到新鲜马蹄,最多偶尔会发现一些糖水罐头。有一次, 齐征南独自开车几个小时,跑去另一座城市的唐人街超市,将那里华人种植、少量供应的马蹄全部包圆了回来。

之后整整一个礼拜,他们两个变着法子地各种喝马蹄水、吃马蹄糕、马蹄炒青菜、马蹄沙拉, 当然也包过馄饨水饺,甚至还被女佣夹进了taco。

直到最后齐征南也没吃腻,倒是宋隐一听见“马蹄”这两个字就止不住地反酸。

至于其他的两种馅料,看上去挺正常,却包含了齐征南的两大死穴:冬瓜和香菜。前者是因为像极了寡淡的肥肉,偶尔还带着一股酸味,至于嫌弃后者则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

对于这一番测试,宋隐简直志在必得。然而他所不知道的是,此刻的齐征南内心里也在进行着一番算计。

马蹄、香菜和冬瓜,这可不是什么随便的排列组合。他就知道宋隐果然起了疑心。

这个神神叨叨的小疯子,可真是一年比一年心思细密。

不过这样倒也好,既然问题都摆出来了,那就给他一个“答案”。有时候被动回答反倒比主动解释更有说服力。

不需要太伤脑筋,齐征南已经做出了决定。

他眉头微皱:“我不太喜欢冬瓜……”

不出所料,宋隐睫毛一抖,眉梢一抖,目光隐约得意起来。

哟,钓鱼的自己先咬着钩了。

忍住暗笑,齐征南又抛出了后半句话:“我也不太喜欢马蹄,选香菜。”

这句话简直就像是带着开关似的,宋隐得意的目光又一下子转换成了费解和狐疑。

“我放的香菜可能有点多,不一定特别好吃喔。”他甚至还主动挽救了一下,“要不要试试马蹄的。”

“没事。”齐征南拒绝了诱惑,“我就喜欢多一点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继续试探也没啥意思。宋隐心中的怀疑并没有根除,他倒是反过来想了想——如果云实不是齐征南(这种可能性在宋隐看来已经很小),那么给金主爸爸煮他爱吃的口味自然是天经地义。

但如果云实就是齐征南,那就更“好”了,反正是他主动要求吃香菜的,早知道就给他包几个全香菜的混在里头了。

想到这里,宋隐立刻心情愉悦地将第一批香菜猪肉咸蛋黄馄饨下了锅。等煮了之后分装成两大碗,还特意在齐征南的那碗上铺了一大堆新鲜香菜。这之后他又换了水、将冬瓜猪肉和马蹄馄饨全都丢进锅子里。

“哇哦!你做的馄饨会怎么这么好吃!”亚历山大丝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这这手艺,啧啧!都可以自己开店了。”

“那可不,我才两三岁就开始学着包馄饨了。馅料的比例都是家传秘方。”

宋隐自信地捶了捶胸口,又看向一口一口细嚼慢咽的二狗:“怎么样”

“香菜、猪肉、咸蛋黄的比例是1:6:3,是系统标准菜谱里认可的完美配比。”

“说人话。”

“这是我第一次进食,并没有合适评判的标准。”不会说谎的人工智能忠实表达着自己的状况:“但从各个感受器官目前的反馈来看,这种食品不会让我产生负面的情绪——香菜除外。”

“那我就当这是赞美了。”宋隐咧了咧嘴,最后才看向齐征南:“大哥,还好吃吗”

“……还不错。”暗地屏住呼吸、尽可能减少咀嚼次数的齐征南强行按下眉心的皱纹,“不过我家辅佐官可以做得更好。”

“你家那辅佐官还会包馄饨啊”宋隐一手撑着脑袋,笑眯眯地问。

又是陷阱——齐征南面不改色地再一次躲过鱼钩:“系统里下载的菜谱,每一个辅佐官做出来的都一样。”

或许是肚子也饿了,总之这之后宋隐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大约一两分钟的时间里,餐厅里只有叮叮当当的白瓷勺子碰撞声。

最快扫完自己那一份的居然是个头最小的亚历山大。宋隐正准备再盛点马蹄馄饨给他,却发现他好奇地抬起头来。

“窗户边上吊着的一排绳子是干什么用的”

他指的是宋隐背后、流理台上方一排十多根半米多长的绿色尼龙绳。

它们直接从天花板悬吊下来,末端却空荡荡的,绝大多数什么都没系着,只有少数几根绳上还拴着疑似玻璃瓶口的残片。

“那个是以前用来放植物和蝴蝶标本的玻璃球。”

宋隐举起小勺指着窗外:“以前早晨的阳光从东面射过来,照在玻璃球上。打开窗户,风吹得玻璃球轻轻摇晃,蝴蝶的影子也跟着在墙上飞舞起来。”

“听起来很美,那怎么都不见了呢”亚历山大不解。

“就在我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下了场可怕的暴风雨。一楼被大水给淹了。大风还吹开了玻璃窗,玻璃球全撞碎了,蝴蝶标本都顺着水飘走了。”

“所以你们就搬家了”

“不,搬家的只有我而已。”

宋隐怼着自己碗里的马蹄馄饨,勺子轻声作响:“那天晚上,我爸和我妈被闯空门的强盗给害了,遗体就丢在度假村的蝴蝶湖里。”

“天哪……”亚历山大倒吸一口凉气,“对不起,我不该问这些。”

“没事。都是早几十年前的事儿了。我早就习惯啦,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这就是命。”</p>

说到这里,宋隐又不经意地扫了坐在对面的云实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