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1 / 2)

日暮西沉,村口的枣树下围着一圈晚饭后出来唠嗑的女人。

树影朦胧,天色渐暗,刚刚在井水里湃过的西瓜被切成三角块,整齐的摆在草麻袋子上供女人们解渴用。

沈翠红手里捧着杯大麦茶,热气腾腾的喝着,鼻尖都冒了汗,也没有将茶杯放下。

几个女人早已见怪不怪,也就刚来的一人招呼了一声“红姐,今年的干麦粒还没喝完啊”

“早就喝完了,这不专门去你钱嫂子家讨了一些来,要不今天可就断了‘粮’喽!”沈翠红一见来人也热情了起来,手中的茶杯跟着放到了身旁。

“哎呀,钱嫂子家的大麦哪有我家的纯啊,红姐你要有时间就去我家遛遛,我给你装一包回去!”孙燕闻言忙热情道,那表情真真是和平日里判若两人。

孙燕可是镇子里出了名的抠门,平日里给出两颗干枣子就跟挖了肉一样,今日居然主动要往出送东西,也是一奇景了。

几个女人这才想起了一件事“燕儿姐,美美最近是不是要出嫁了啊我听说裴家那小儿子好像从部队回来了啊。”

孙燕本还笑得像花一样的脸顿时拉了下来“裴家儿子回来了跟我家美美有什么关系,出的哪门子嫁啊!那小子也配我家美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美!”

几个女人顿时迷了,这全村都知道周家的周美美和裴家的小儿子裴慕订过婚啊,如今这亲娘怎么开始撇关系了啊,难道真的是传出来的那样老周家那姑娘找了个城里的富二代这听着就不靠谱啊,那周家丫头从哪儿看都不像能高嫁的样儿啊!

不是她们看不起人,而是周家那丫头实在是像她这个妈啊,抠门不说,长得还黑,又粗又壮的,说话还跟打雷似的。

这镇子里的年轻小伙儿,哪怕是镇东头的王二傻子都嫌弃那姑娘,但周家呢,愣是觉得自己姑娘美若天仙,无人能比,每次看见那姑娘大红大绿的往身上一穿,从镇东头窜到镇西头,她们就觉得眼睛疼。

实在不是她们埋汰人家姑娘,实在是那姑娘太不会挑衣服,这人黑的话穿一些深色灰色什么的没什么事儿,看不出怎么黑,但这一穿那亮红色亮黄色一些亮丽的晃眼颜色,那真的是将人脸都穿成了黑煤球,看了一眼后,第二眼都不忍心看。

当时那姑娘要订婚的时候,全镇子的小伙儿那都是闻风丧胆啊,一天得叮嘱老娘八遍不要选那周美美啊,谁介绍都不干。

最后老周家不想把姑娘砸手里,就盯上了裴家那个已经当了八年兵,至今未归的小儿子,裴慕。

要说裴家啊,这些女人说不出什么,他家人可是全镇交口称赞的老好人,从未跟人红过脸啊。

但说到裴家的小儿子,这些女人简直可以说上个三天三夜都不带停的。

那小子十七岁去当得兵,她们离得远,不了解,但他十七岁之前,那可是让她们,哦不,是让全镇人都觉得头疼至极的一个人。

裴慕那娘在儿子七岁时受不了裴家的清贫,卷了包袱就逃去了大城市里,至今都没有回来过,徒留裴衷一个大男人在裴家祖宅将裴慕拉扯大。

裴衷是个沉默的硬汉子,说干活那是一个顶五个,但说教孩子那可真是一言难尽。

裴慕八岁开始就满镇子乱窜,东家摘个瓜,西家扯个果,见鸡就逮,见狗就撵,遇到个蚂蚁窝都要往里呲泡尿进去。

十二三岁的时候就跟镇子里一帮十六七岁的小混子东跑西颠的,不是堵个小姑娘,就是聚着打群架,最最荒唐的是,都一米七几的少年中,那个矮了一个头不止的小人居然是“带头大哥”,也不知道是怎么让那帮人憎狗嫌的小子们服气的,总之以那个小团体为首,一股“泥石流”席卷了周边的三个镇。

他们做得那些“丰功伟绩”真的是让人不知从何说起。

日子流水般过去,眨眼到了裴慕十七岁那年。

少年嘴角常年带笑,对啃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天天带着一帮兄弟们常驻裴家,每每喝得伶仃大醉,让一家人前后伺候着。

但这还不止,一夜,裴慕喝醉了酒,拿起打火机,就把裴家的祠堂给点了。裴老爷子气得直接就晕了过去,那小子不但没管,回来后依旧跟狐朋狗友推杯换盏,酒意正酣,半点都没当回事儿,好像晕的不是朝夕相处的亲人,点得也不是列祖列宗的牌位一样。

这种令人胆寒的行为,让全镇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裴家自然也是容不下他了,将他赶出了家门,断绝了关系。

这要搁一般十七岁小伙子身上那还不哭着求着去道歉去忏悔啊,可人裴慕,眉一挑,唇一勾,半点东西没带,半个招呼没打,就去了部队当了兵,这一去,就是八年之久。

裴慕不拿裴家当家,但裴家却没有放弃这个儿子,三四年前就给他张罗着订婚,无数电话打过去,信件发过去,最后终于等来了一封信,五个字:随你们开心。

裴家人拿着信,就开始给小儿子物色镇里未出嫁的姑娘,但以裴慕这个名声,别说小姑娘害怕,就连那些大人听了也是慎得慌,试问,谁会把姑娘嫁给那样一个荒唐冷血的人呢

别说,还真有,且就在眼前。

不过现在看来,还是吹了,要不这孙燕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来,迫不及待的撇清关系。

这两家人的事儿,她们这些外人不管心里怎么想,这嘴上是不会说的,也就笑笑带过了。

但孙燕本人却好像少了一根筋,一屁股坐在了小凳上,伸手拿了两片西瓜叠在一起就大口啃了起来,边啃边拿那小眼睛溜着地下剩下的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