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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踏秋的第一天,黄妙云除了骑了会儿马,便没再做别的事儿。日头跌下去的时候,她嫌秋风冷,便要回家去,周家的小娘子还要回去给家中长辈伺候汤药,黄敬文也早早脱了身,黄家兄妹几个,便打算赶在天黑之前回家。

尤贞儿也不好独独留下,又始终不见储崇煜的踪影,便跟着一道回了家。

储崇煜见着黄家的马车走了,也急着回家,世子夫人不想走,说还想坐一会儿,他脸色微苍,低头道“母亲,儿子有些不适,想先行回府。”

世子夫人瞧了储崇煜一眼,从前他跟在她身边多年,一直如影随形,可从未提前离席过今日料想是之前在祠堂里挨打挨得重了些,实在熬不住了,她含笑说“你自去吧,路上仔细吹风,车帘拉好。”

储崇煜作一揖,便去了储家车马安置处,他并未坐马车,而是挑了一匹好马,骑马回家。

骑马到家快,早早到家,他就能快些写好信,让大黑把信送到黄妙云手上,母亲说了,婚事随他心意,只要她答应,只要她答应,只要她就成了。

储崇煜一路疾驰,在马背上极尽颠簸,因此牵扯了伤口,咳嗽了几声,嗓子里满是腥味儿,硬着头皮忍到了入街之后,不得不慢些,才缓了下来。

一到储家,他迫不及待飞奔进院子,立刻研墨写信,因跑的疾了些,大脚指头磕在内仪门的石墩子上,脚趾钻心的疼,他无暇顾及,研好了墨,飞眉提笔,只是要到落笔的时候,眉头又平展了,手腕也顿住了

这大抵是封求婚书,要如何写才不显轻浮,又足表心意

储崇煜立在窗畔桌前,双眼紧闭,睫毛不住地动,半晌才颤抖着落笔。

他这封信按理说,是写给络腮胡子的兄台,兄台不大通文墨,用语要直白简单。

信中先说“家母打算替我娶亲,并答应随我心意,我恰已有心悦之人。”

写下这句,储崇煜念及以往种种,情不能自已,眼眶已然微红,下笔如有神助,游龙走蛇,一气呵成。

信中继续说“我心悦之人,容貌昳丽,娇憨可爱,聪明机敏,心地良善,擅投壶、能辨草药,胆大心细,行事谋定后动;此亦不足言,她曾于我兄长生日宴上,救我于危难之中;她曾于中秋之夜赠我她亲手做的月饼。不怕兄台笑话,我在家中,不配食母亲所做月饼,向来只有兄长才配得上长辈心意十足的东西。”

储崇煜眼眶盛泪,唯恐打湿信纸,连忙偏了头,灼泪正好滴在桌上,似滚烫的露珠一颗,混着眼睫沾上的尘土,浊得很,他手腕发抖,继续落笔。

“我虽年岁不及兄台,却敢言近十年来,所活之日,无人在意,无人关心,我言语极少,生病委屈难过伤感,不曾对人言,因我心中知道,便是说了,也无济于事。我曾恨晨光熹微,怎不可见前途,早在十岁,便心怀惨怆愁悲,朝朝夜不能寐,心不自聊,躲在卧榻之中泣涟洏兮”

言至于此,已是如鲠在喉,疼得像是有一根指头粗的刺,立即要破喉而出。

储崇煜私心里倒不想卖惨,只是情难自禁,才多说了几分,笔锋一转,落笔也稳了许多。

“我倾心于她,却深知不配,她是家中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不过储家草芥,可有可无。若她肯下嫁,婚事兴许能成,若她不肯,只怕日后再相见,必是形容陌路,心中戚戚,不敢行动,想问兄台,愚弟是问还是不问,盼复。”

洋洋洒洒一篇下来,几乎用尽信纸,幸而储崇煜字写得小,否则一张纸必是不够。

储崇煜写就,没再看第二遍,待墨迹一干,便速速装入竹球,让大黑送了去。

信一出去,储崇煜便寻了本佛经读,他忘了关窗,冷风刮得他耳朵发白,却浑然不知。

黄妙云才到家不久,大黑嘴里衔球儿,就来了。

才将吹了一路的风,黄妙云手还是冷的,取信的时候,指尖冰凉,打开信的时候,她身子都有些冷了,这时候她是害怕收储崇煜的信件的。

启了信,黄妙云一眼扫下去,这是他们通信以来,他写过最长的信件。

黄妙云看了第一段话,顿时心如擂鼓,储崇煜有心悦之人了可根据她的观察,储崇煜似乎并未与哪家姑娘亲近过,独独算得上有交集的,不过是她和尤贞儿二人罢了

信件就在眼前,答案就在下面,黄妙云眼睛定在第一段话的最后一个字上,久久不敢挪开储崇煜的心悦之人他的心悦之人

黄妙云心口跳动地厉害,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脸颊都鼓了起来,才敢往后扫去。

一封信读下来,黄妙云羞于面对储崇煜的夸奖,随即惊讶于他竟记得他们之间的点滴交集,和她微不足道的善意,再便是眼眶灼热,浑身僵住不能动,心里百转千回,回想储崇煜所说的种种情形,以及幻想储崇煜在储家的境地,她的脑子里,只剩下“触目惊心”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