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偷天换日(1 / 2)

穿剧后我C位逆袭 般柴 3417 字 1个月前

甘露愤愤不满, 把这两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我小姨真不是那种攀高枝的人,都被她的财迷父母坑了,就为了梁家给的那点彩礼, 把女儿把火坑里推!你是没看见, 我小姨被打得浑身没一块好肉,好多疤痕几个月了还没褪掉。”

“所以呢你小姨想离婚”

“当然!我小姨说了, 商品粮、工作她都不要了,一定要离婚。”

“小丫头……没那么容易。”

甘露嗤之以鼻, 怼卢南樵:

“伟人怎么说, 凡事最怕‘认真’,我小姨是认认真真要离婚, 不是谈条件拉锯,梁家再怎么有钱有势, 在我们乡下人眼里一钱不值,有本事他开着厂里的小汽车,冲到芦庄抢人,敢来我就低头写个服!”

穿鞋的怕光脚的, 只要小姨铁了心闹离婚,最后退缩的人,一定是梁家。

甘露面露不满,盯着卢南樵:“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家”

真low!

“我妈是冠华食品厂的厂长, 经常跟梁善周一起参加市工业局的会议,跟他的那位夫人余主任,也认识很多年了, 常来常往。”

甘露惊讶,冠华食品厂,不就是生产国民奶糖的那家厂难怪某人随随便便就能掏出限量版大白兔。

卢南樵让甘露吃完饭以后,先跟着老驴头回村里去,梁家那边的情况,他找人打听清楚了,再告诉她。

“梁家一向盛气凌人,梁学松被炸断腿的事,好像还另有隐情……我最近要回沪城,帮你问问看。”

这一问,问出幺蛾子。

梁学松渣男一只,根本不像梁家吹嘘的是“因公致残”,他是“自作自受”,这桩安全事故,就是他引发的,对事故负重大责任。

两种定性,天差地别。

前一种是“红人”,后一种是“罪人”,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已经算宽宏大量,还想卖情怀,博同情

呸!

甘露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捋——

梁学松风流成性,明明已经有一个市图女友,还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跟厂里的漂亮女工约会,地点就在厂区锅炉房值班室。

当时春寒料峭,夜里挺冷,锅炉房等于空调房,暖和。

两人胡天胡地,不知怎么误碰了锅炉闸阀,水压瞬间倒灌。

并排七个大锅炉,每一个都三米多高,蓄满滚烫的开水,一旦爆炸,能把方圆几百米炸得寸草不存。

梁学松精虫上脑,半点没察觉自己坐在了火山口上,爽过瘾的时候,已经凌晨五点。

厂区三班倒的工人开始换班,锅炉房外的小路上,人来人往。

一旦爆炸,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梁学松怕了,自己傻比比地扑上去扳阀门。

没hold住,锅炉还是炸了。

万幸他扳闸及时,把灾情控制到了最小,又大喊大叫示警,路过的工人提早避开,没怎么被波及。

跟卢南樵约炮的那个女工,事发时距离太近,当场被炸飞。

事后,督察队进入厂区调查事故真相。

梁学松先是抵赖,说不认识女工,是偶然路过,察觉到锅炉房“不对劲”,为了抢险救人,奋不顾身。

被打脸后,又扯谎说是在跟女工“谈恋爱”,气得他在市图上班的女友决然离去。

督察队多方走访,结合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人为事故”,梁学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幸,他能在事态恶化前,主动补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又身负重伤,三腿俱残,才免于追究。

一句话:不表彰、不问责,功过相抵。

这,还是梁家人多方奔走的结果。

换成一般小工人十年大牢起步。

换成家庭成分不好的,个人有历史污点的,扣一个“破坏红星革命建设”的帽子,枪毙分分钟。

公社角楼办公室里,甘露听卢南樵说完内情,没空唏嘘,蹙眉琢磨这个真相对小姨的利弊。

小姨嫁给梁学松以后,先吃上了“商品粮”,又招工进了服装厂。

梁家对外说是照顾“英雄家属”,当时都信了,现在看肯定有猫腻。

有猫腻,就有把柄。

卢南樵帮着出主意:“最好让你小姨搬去知青点,跟那个军嫂住一起,免了别人说闲话,梁家做事向来不择手段,可能会拿这事做文章,泼你爸污水。”

……</p>

甘露回到村里,还没来得及把重磅丑闻告知沙雕爹和小姨,阮德贵两口子又闹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