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道士做军医(1 / 2)

贞观帝师 石肆 1847 字 1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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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鸿升同袁天罡二人一直说到了也不知剪去了几回灯花,袁天罡这才告辞离去。

古代战争中的死亡率高,是由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中固然有人海战术、盔甲护具、以斩首割耳计算战功……等等的因素在里面,但是这诸多的因素之中,影响较大的,必然有一个是当时医疗条件,特别是急救及伤口处理技术的落后。

夏鸿升平素交好的友人里面,大半都是军方的勋贵子弟,听父辈讲战场上的事情多,夏鸿升也跟着知道了不少。

一场战斗拼杀下来,拼杀会死人,乱军阵中踩踏也会死人,甚至杀疯了眼根本不看人,只要是身边的人就砍的也不少,这些都会造成死伤。伤的人永远比直接立刻死去的人多。而这些伤的人,由于医疗条件和技术的落后,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治,进而成为算入死亡率中的一员。

军队中处理伤员的手法,夏鸿升是见识过的。

老实说,其实古代对于军中的军医和伤员并不是不重视,反而是十分重视的。

军中有专门治疗战伤的军医,为太医校尉、太医司马、金疮医和折伤医等称呼,且对于进入军伍的兵卒还会进行体检。

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践医学的发展,就使金创折疡的临证经验得到积累和发展。比如说《肘后方》一书之中,就介绍了危重创伤的早期处理,描写了颅脑损伤和外伤可导致大出血致死的部位。另外还有《外台秘要》“金疮禁忌序”中引葛洪“凡金疮出血,其人若渴,当忍之。常用乾食并肥脂之物以止渴,慎勿咸食,若多饮粥荤,则血溢出杀人。不可救也。又忌嗔怒大言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劳。勿多食酸咸,饮食酒、热羹臛辈。皆使疮肿痛发,甚者即死。现代对创伤休克及出血性休克的处理,仍然采取这些措施。

葛洪认为:“凡金疮,伤天囟、眉角、脑户、臂里跳脉、髀内阴股、两乳上下、心、鸠尾,小肠及五藏之腑输皆是死处。不可疗也”。即是说,颅脑损伤、肱或股大动脉出血不止,或内脏破裂,肋骨骨折所致的气血胸等证候,就没救了。而这些对于现代医学来说也是严重的战伤。

同时,龚庆宣整理的《刘涓子鬼遗方》是中国在痈疽金疮方面论述较详的第一本方书。他还提出:如被有射网的毒箭所伤,可用兰子散解毒。如箭在肉中不出,可用半夏和白蔹下筛,以酒服。并说:“浅者十日出,深者二十日。终不住肉中”。

另外,唐代辽阔的疆域和漫长的边防线之所以能够巩固,唐朝地主阶级一百多年相对安定的统治秩序之所以能够确定,其中重要的因素是府兵制造成了强大的唐帝国军队。而在《通典》中曾引用李靖兵法:在军队中每营设有“检校病儿官”,每日巡查伤病员情况和饮食起居,以便安排医疗和后送,如发现新的病员或病情危重的士兵,必须报告总管,令医生巡营,给以适当的治疗。营主和检校病儿官。应按照伤病员伤势的轻重,安排运输工具和护理人员。能行走的病员给傔人(即看护)一名;病重不能行走的加给驴一头,连牲口也不能乘骑的重伤病员,则给驴二头。看护二人缚辇运送。如病儿检校官和傔人不好好照顾伤病员,各杖一百;若将未死的伤病员加以掩埋时,处以斩罪。部队中军校,每三天必须巡行本部军士的营幕,检阅他们饮食的精粗,以及劳逸是否适当。并抚恤战士疾苦,视察医药护理情况。战士如有死亡应立即上报,以礼祭葬,并抚恤其家属。如果死于阵战间,同火应掩埋其尸体,如因作战负伤死亡,本部将校应将经过情况详细呈报,以礼祭赠。如仅负伤,应随伤势的轻重予以优赏。这些记载,说明了唐代在军队中似已有类似现代救护所的设立,并有了较详细的医疗后送制度。

这些都说明了,古代军医不仅没有被忽略,反而非常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因为在皇权体制下,唯有统治者十分重视,才会有大量的人去在这一方面花费心思。

可是,受限于医者的认知和水平,有些在后世人看来十分常识性的地方,这个时代的军医也并为有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