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灵犀一点通,面对着摄像头,说起‘钱’的时候,苏铭和龙五都是露出了会心一笑。
苏铭和龙五合拍这部动物城,两人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一直变化的状态下。
最初,龙五是本着还人情、帮小兄弟的忙的出发点,并没有想过从苏铭这里赚钱;
苏铭呢,他想拍电影赚钱,但说实话一开始心里也没有十足把握,他最低的心里预期,是这部片子不要赔钱,能有个三四千万票房就不错了。
这样就可以顺利的踏入电影行业,只要能证明用动物拍片是有市场的,将来完全可以继续拍。
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龙五是行家,能在最短时间里帮忙组建一支专业的拍摄队伍,并且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龙五合作,可以确保电影过审、上映、发行一系列工作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进行。
没有苏铭,龙五也有其他电影可拍;没有龙五,苏铭也能找到其他人帮忙,但效率就没有这么高了;
双方最初是建立在友情基础上的松散合作关系。
但随着动物城上映之后,票房一路飙升,双方的关系和想法都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按照合约,出品方和制作人在税后可以分到总票房的45,以动物城的最终票房,差不多16亿多华夏币,这些钱,双方再次分配,苏铭收入近亿,龙五的华夏星方面差不多六千万。
这么高的票房收益,在一开始,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两人在最初,就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龙五做的,无非就是挂个名,帮苏铭组建了拍摄团队,最后又帮着上映联系了院线,做了一些事,但总的来说,属于帮忙性质,并不是商业合作。
其实上映第一周票房达到六千多万,龙五在和苏铭视频聊天的时候,就委婉的提到了一句‘我们公司在大陆拍片’的话。
苏铭大约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提起‘公司’,那就是想和苏铭正式的谈一谈票房的分账。
按照当时的势头发展下去,动物城的票房,绝对不是一笔可以忽略的小钱。如果按照标准的商业分账模式,龙五的华夏星公司作为制作人,要拿走很大一部分,苏铭心里肯定不痛快;反过来看,既然已经大卖,如果苏铭还把龙五定位在‘义务帮忙’的角色,随便给个三瓜两枣感谢感谢就打发了,龙五未免会有其他想法。
由于当时总票房尚未出来,苏铭没有立刻接龙五的话茬,而是同样委婉的说了一句‘等总票房出来再说’。
现在总票房出来了,365亿华夏币。
这么大的票房,就必须认真的谈一谈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站在苏铭的立场,如果龙五这时候要按照正常模式分账,未免有摘桃的嫌疑;而站在龙五的立场,如果苏铭一毛不拔,那就是过河拆桥。
朋友也好,合作伙伴也罢,如果总让别人感觉到‘吃亏了’,这份关系就很难维持长久。当然,那种贪心不足,得陇望蜀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