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激战喀布尔河(1 / 2)

盛唐剑圣 无言不信 2857 字 13天前

黎明,喀布尔河。

入秋的时节,但在西域已经初现寒意,敌我双方兵士呼吸时的热气,仿若云层一般厚重。

军队整齐的踏步声,伴随着激昂的战鼓,震荡的喀布尔河的河面都起了一阵涟漪。

虽然只是五千人的步兵阵,但紧密整齐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万五千名安西军军士静静地矗立在喀布尔河的两岸,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迎接着即将到来的大战。

封常清一脸肃然的看着前方,心思有些沉重。

唐朝临敌战法最是多变,靠的就是兵种的配合。

一般而言。

诸军按其职能分为弓手、弩手、驻队、战锋队、马军、跳荡、奇兵等多种。

每当战斗展开,敌人在一百五十步的时候,弩兵开始射击;敌人在六十步时,弓箭手开始射箭;敌人攻入二十步时,弓弩手发箭后执刀枪与战锋队齐入奋击,己方重装步兵与敌方步骑兵短兵相接后,奇兵、马军、跳荡军皆不准轻举妄动,如果前方步兵的战况不顺利,跳荡、奇兵、马军方可迎前敌出击,重步兵则后退整顿后准备再援,如果跳荡、奇兵、马军进攻不利,所有的步军则配合马军同时作战。

如此打法还计入了李靖的《卫公兵法》中。

如此兵种的配合,最大限度的弥补各兵种之间的不足。

相对清一色的兵种,这种众多兵种混合作战的战法,显然更加高明,适用于任何地方。

而与唐军交手的诸多异族,因为各种关系,兵种相对单调。如封常清这样的名将,只要指挥有序,不难取胜。

但显然阿拉伯帝国能够纵横四方,成为能与大唐抗衡的帝国,绝非浪得虚名。

这西方的兵种于唐王朝的有很大的差别,但以封常清自身的军事素养,不难看出其中的猫腻。

最前排的斧盾兵与唐王朝的刀盾兵有相同的功效,只是对方的盾是长盾,覆盖全身的超大型盾牌,斧子自不用说,短兵器中的重型兵器,论及威慑力,确实要在刀盾兵之上。

其后的长枪兵亦与唐兵常见的枪兵不同。

他们的长枪更重更长,是那种完全没有近战能力的长枪。但可以想象,远程突刺威力必然十分可怕,故而长枪兵除了重长枪之外,身上还挂着近战用的弯刀。

至于其后身着重甲,双手持剑的剑士,更在封常清的理解之外,还是第一见过……

但可以想象,那可怕的双刃剑,杀伤力是何等了得。

封常清记得自己在来之前,裴帅曾与自己聊过阿拉伯的核心战斗力。

阿拉伯的军事之所以强大,原因在于他们的军事制度,就如当年的秦国一样。

昔年秦国百姓生活的极为贫苦,远不及东方六国,但是他们制度用的极妙。商鞅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以军功来授予爵位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战场上杀敌有功的战士,可以获得土地和房产作为奖赏,同时还有很多政策上的照顾。

只有军功,才能让生活得到改善,故而好战如狂。

而阿拉伯则是将奴隶兵运用到了极致,他们将体格壮硕的孩子集合起来,传授他们信仰,训练他们征战的能力。

故而这些兵就是为战斗而生的,他们什么都不懂,就知道杀人,用时在信仰加持下,悍不畏死。

西方人的体魄偏向蛮夷化,力气身形普遍高于东方人。

真要打起来,唐军未必就能占得上风。

封常清本来还觉得有些不以为然,这亲自见阿拉伯的军阵,才知道裴旻的话,不虚也。

“先尝试一下!”

封常清一挥手,传令兵将命令下达下去。

嗖、嗖、嗖……

稀稀拉拉的弩箭越空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