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装逼大比(1 / 2)

无相雷帝 宁悦岳 2150 字 2天前

深夜,无星无月。

在比武的前一夜,曹正淳找到了秦长风,他亲自前来,因为除了他之外,秦长风不再和任何太监接触。

这个如今在宫主权势赫赫,距离东厂督主只有一步之遥的曹公公满脸笑成一朵菊花一样的站在秦长风对面说道:“好孩子,你坐上锦衣卫副千户的位置也这么久了,该帮咱家做一件事了吧?”

“公公请说”,二人此时身处一片枫林中,秦长风于树巅之上随风起伏,笑眯眯道。

曹正淳也站在树巅瞥了他一眼,嘿嘿笑道:“宫里现在能和咱家竞争东厂督主之位的只有陈公公一个,咱家为了避嫌不好出手,这颗挡路石就由你来帮咱家除去吧。”

秦长风眉头微微一皱,道:“可是伴陛下从小长大的陈公公?”

曹正淳点头道:“正是,他与陛下感情深厚,所以即便咱家有太后支持,想要争过他也不容易。”

秦长风听了,淡淡道:“如果明天比武的时候能见到陛下和陈公公,我保证陈公公会以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被处死。”

曹正淳听了眼睛一亮,“你有什么办法?”

秦长风伸出手掌,上面有三枚珍珠大小的奇诡圆珠,递给曹正淳,同时幽幽道:“这是三粒可以令人发狂的毒药,公公只需在明日比武开始之前,将这三枚毒药全都给陈公公的心腹太监服下,到时候他们必定会在陛下面前狂性大发,惊扰圣驾,介时公公出手将他们打死,不但护驾有功,还可以以此攻击陈公公心怀不轨,至少一个御下无方的罪名是跑不了的,如此一来他自然再无法和公公争夺东厂督主之位。”

“此药真有此等奇效?”曹正淳接过三枚奇诡的圆珠惊疑道。

“单凭此药不行,还得需要秦某手里的另一样东西才行,只有两者配合,才能产生真正的功效,这也方便了控制他们发狂的时间。”

“哦,另一样东西是何物,拿来给咱家看看。”

秦长风双手垂立,望着他笑,却丝毫没有动静。

曹正淳幽幽道:“孩子,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翅膀硬了,就可以不把咱家的话放在眼里了?”

秦长风惊讶道:“公公何出此言,我要是真有此心,就不会把药拿出来了。只因此物用起来凶险异常,所以才不敢给公公而已。”

曹正淳喝道:“凶不凶险,是咱家的事,你先把东西拿出来再说。”

好吧,这可是你自己要的!

秦长风一脸肉痛模样的拿出一只被油蜡封住的白色蚕蛾,递给他道:“三枚毒药里实质上是某种蛊虫,只要捏碎这只母虫,子虫立刻就会发作从而让人狂躁,不过此母虫只有一只,公公一定要等到明日再使用!而且必须让我在比试中获胜后再行动。”

“你放心,咱家不会坏了你当云萝郡主师父的好事,如果计划真的成功了,咱家还会重重有赏!”曹正淳捏着兰花指笑道,毫无顾忌的就从秦长风手中接过模样奇诡的母虫……他自恃童子功刀枪不入,哪里会怕一只小小的飞蛾。

“公公慢走”,目送着曹正淳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后,秦长风才背着手,优哉游哉的回城去,虽然他是要从皇城离开,但有相位凌波傍身的情况下,自然没有他走不出去的地方。

片刻后,秦长风刚刚悄无声息的溜进院子中,就听到一个少女的声音突然响起来,说道:“师父,您三更半夜鬼鬼祟祟的出去,过了两刻钟才鬼鬼祟祟的回来,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秦长风转头看向站在自己房门口,一双大眼炯炯的海棠,呵斥道:“什么鬼鬼祟祟,有你这样和师父说话的吗!为师明明是正大光明的去见了你未来的师娘,难道这也向你禀报?”

少女露出神秘笑容,呵呵的说道:“师父身上无脂粉之气,证明去的不是青楼酒肆,如果是良家女子,又何必三更半夜相会?说不通!况且肩上有枫叶,证明去的是枫林,两刻钟内能往返的枫林,即便以师父的脚力,京城内外也几乎没有,除了一个地方……皇宫后苑里的景山!难道师父要给海棠找的未来师娘,是皇宫里的某位女子?”

秦长风:“……”

沉默中,他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最后语气严肃的说道:“海棠,既然为师的秘密被你发现了,也就不瞒你了,为师的确和先帝的某位妃子有了私情,你也知道这是诛连九族的死罪,就算不为为师,为了你自己,你也要帮为师好好保守这个秘密不是?”

说完秦长风就悠然推开房门走了进去,留下智商卓绝的小姑娘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哑口无言……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师父原来是这样一个人,这也太要脸了吧?

翌日,中秋的上午,阳光明而不媚,皇宫太和殿前的广场上,八大门派的高手与朝廷高手分列擂台两边,泾渭分明的对峙。

朝廷这边,能派得出高手的其实也就只有护龙山庄、东厂和锦衣卫三方。

其中神侯不想趟这趟浑水,东厂在秦长风和曹正淳知会后,也只有那位陈公公派了几个大太监准备上场,其实不管有多少人秦长风都是无所谓的,反正都是一群土鸡瓦狗!

八大门派那边倒是个个目光如炬,器宇不凡,一副高人模样……他自然也猜得到云萝郡主选择师父的标准,所以派来的都是门派中看起来高手气概满满的人物。

与此同时,作为此次比武名义上主角的云萝公主正和侍女站在广场上方的台阶上打量着所有参赛选手。

“郡主,峨眉派的师太看起来不错诶,留在宫里你一边给她练武,一边给她参佛,太后肯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