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讨价还价(1 / 2)

韩警官 卓牧闲 2678 字 12天前

一顿饭吃掉6000多港币,这个回去是可以报销的,过来请人家协助,怎么可能不请人家吃顿饭。

一回生二回熟,吃顿饭感情更好。

第二天一早,“o记”高级督察路中才打电话让去西九龙重案组,跟内地一样,不是什么嫌犯都往总部带的,余绍东暂时羁押在这里。

“韩长官,他在里面。”

路中才也过来了,一直在门口等候。

韩博抬头看看这栋香港影视剧里常出现的楼,边跟着他往里走边问道:“路督察,他同意见我?”

“他开始不愿意,我跟他的律师谈过,律师觉得不见存在风险,建议他见一面。”

余绍东现在最担心什么,最担心的是被香港警方移交给内地公安。

在他们心目中内地是没有法治的,诈骗9000多万,搞不好会判死刑。就算不判死刑,终审监禁也逃不掉。而在香港受审,他只涉嫌违反入境法规、走私和有组织犯罪三个罪名,如果律师给力,五六年就能出来。

绑架他儿子的三个绑匪中,有一个香港警队悬红20万港元的三号通缉犯。

蔡兴斌在香港太有名,他跟另外几个团伙制造的纵火凶杀案造成那么多人死伤,从特首到普通市民都希望把蔡兴斌抓回来受审,而蔡兴斌恰恰在公安手里,用他去交换蔡兴斌,没人会反对!

投鼠忌器,想想挺有意思的。

昨晚休息前跟领导请示过,韩博对即将开始的“谈判”充满信心,随路中才走进一间问话室,终于见到1126案主犯的庐山真面目。

“王律师,这位就是从内地来的韩长官。”

“韩长官,不好意思,麻烦您出示下证件。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要看看授权书、特赦书之类的官方文件。”

余绍东坐在律师身边打量着韩博,一声不吭。

他请的律师很称职,一见面就想确定韩博身份,想知道韩博拥有什么样的权限。

“抱歉,证件带了,授权书没有,特赦书现在不会有,将来一样不会有。”

主动权在自己这边,韩博岂能由他牵着鼻子走,坐到二人面前,掏出警官证,不再看律师,双眼紧盯着余绍东,盯得他下意识低下头。

“韩警官,没有授权文件我们怎么谈?”

“怎么谈,王律师,如果仅仅想把你的当事人带回去绳之以法,我是没必要过来谈的。实不相瞒,我上司考虑的是钱,是你当事人在内地诈骗期间挥霍掉的赃款。”

谈判不能没有基础,如果你真掌握绝对主动权,根本没必要谈。

韩博定下调子,暗示他们移交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只是担心把人抓回去赃款却不能全部追回,所以坐下来谈谈,看你们愿不愿意花钱赎罪,花钱买一个不会被内地司法机关判终身监禁。

至于死刑,那个不太现实。

一是按照内地法律够不上,二来香港也是有底限的,别说把一个香港人移交给内地,就算把一个潜逃至香港的内地人移交给内地司法机关,也会要求内地司法机关作出不判死刑的承诺。

“韩长官,您什么都没有,我的当事人凭什么相信您?”

“你的当事人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我不这么认为,香港是法治社会,特区政府一样要遵守香港法律。”

“法律是人制定的。”

韩博笑了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摆出一副没时间跟他们磨嘴皮子的架势。

他手里有香港上上下下想抓回来的三号通缉犯,主动权真在他那边,律师果然上当了,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话问:“韩警官,如果我的当事人,我是说如果,如果他愿意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赔偿一笔钱,内地司法机关能否作出相应承诺,最好是书面文件。”

“赔偿,王律师,这不是交通事故,我认为用‘退赃’更贴切。至于您提到的承诺,首先要看退多少,我们可以把退赃金额多少作为认罪的一种表现。承诺可以有,书面的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具有太多不确定性,您没有诚意。”

跟他扯,能扯到明天。

他是按小时管余绍东收费的,他也愿意扯。

韩博没时间跟他扯淡,而且说得越多越容易被他旁敲侧击出自己手里到底有没有底牌,干脆站起身,厉声道:“余绍东!正式认识一下,我是贵省公安厅1126案专案组长韩博,过去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追捕你。你在内地的同伙,包括你在内地的女友申雨露,都被我相继缉捕归案。

你藏在华隆工业大厦的赃款,是我请求香港海关及香港警方协助掉包的;你儿子余晓东被郭梦辰绑架,也是我协助解救出来的。祸不及父母,罪不及妻儿,你不需要感谢我,我也不奢望你的感谢,只想告诉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会想方设法,不惜一切代价把你抓回去接受内地法律的制裁!”

说完之后,韩博头不回地走出问话室。

律师愣住了,余绍东被吓住了。

路中才干咳一声,轻叹道:“他不是开玩笑,他手里也不只是有蔡兴斌。余先生,跟你的律师好好谈谈,别拿下半生开玩笑。”

“他走了!”

“我帮你拉住他,五分钟,最多五分钟。”

警察抓自己的当事人归抓,但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应该是一致的,内地没法治,怎么能把一个香港人移交给内地。

王律师不无感激的点点头,目送走跟出去的路中才,急切地说:“余先生,路sir说得应该是那个诈骗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东海商人。如果能把他和蔡兴斌从内地接手过来,法院、保安局、律政司会非常愿意做这笔交易,因为在他们看来,您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法律呢,王律师,香港是有法律的!”

“他们可以引用一些案例,甚至会沿用一些国际司法合作惯例,会作一些特殊安排。内地警察说得没错,法律是人制定的。”

“怎么能这样,王律师,你一定要帮我!”余绍东急了,生怕被移交。

“影响力,现在拼的是影响力!用你换那两个人,市民只会拍手称快,没人会替你喊冤。”

“立法会呢?”

“一样,要知道如果交换,内地同样要作出妥协,这无损香港的司法独立,无损香港拥有的终审权。”

原来犯事居然要犯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