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辉喝了一口茶,道:“比如,邹小达对香港记者说:十多年来,人们尊称我是慈善家。可内地报道一出,人们大感意外,怎么慈善家就变了味,成了下海经商的投资家了?而且是一个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败投资家,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这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在国内只有做投资家,才能当慈善家,否则慈善机构的家就无法养家糊口……让“慈善家”去做“投资家”本已很无奈;这个“投资家”还必须万无一失,更是过分苛求。书记,这一段话,其实漏洞百出、苍白无力。”
第一书记已经放下了手中的报纸,有些异样的看着曾家辉,“曾书记不妨说得透彻一点。”
曾家辉点头,道:“我用一个普通捐款人的身份来思考这个问题,可以想到这么几点:第一,邹小达怎么能算慈善家?真正的慈善家是用自己的钱去投资,赚取利润,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把属于自己的利润拿出来捐给慈善事业的人。邹小达不过是受万千捐款人之托,代管希望工程工作的秘书长。他能把捐款人的钱拿去投资么,有没有这个权力?第二,邹小达的投资黑箱作业那么多年,内地报纸一披露,邹小达的“角色”当然变换快。既然邹小达承认“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那么报纸的揭露报道是不是说对了,人们的愤怒和抨击,情理之中嘛!第三,谁授权、谁逼迫邹小达去做投资家了?……”
第一书记听得直点头,“你说得有道理,继续。”
曾家辉的话还真没完,“你看,邹小达对香港的一名记者说:在国内……投资活动只遵循一般的市场规则,并不会因为你拿的是善款就给你单独订一条规则。相反,对基金会投资还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所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基金会不得直接经营企业”等。就是说,既要你去搞投资,又不让你参加管理,这就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他的这一段话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