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曾家辉专门找了蒋老板的妻子。
“事实上,前两年窑场一直没有挣到什么钱。每年也就几百万砖。”
窑主蒋正丰的妻子说。
而砖窑最初两年的效益不佳,直接源于早期雇佣本地工人的生产方式。“以每天几十块的工钱,只能雇到年老体弱的妇女。”蒋正丰的妻子说,“一遇到下雨,找不到人干活,只能干看着砖坯被淋烂。”
黑山村并无多少村办企业,大多青壮年劳力要么外出打工,要么到附近的煤矿里挖煤。砖窑因为属于重体力活,工资又远不及挖煤,一直少有青壮年问津。
而整个石城县的砖窑数目,当地政府披露为一百多座有95以上无合法手续。曾家辉带领调查组走访邻近多名砖窑主后获悉,由于砖窑所需的原料,黏土几乎免费,人力成本在砖窑经营中所占比例巨大。所以“要想扩大利润,只能在这上面做文章”。这直接导致了窑主蒋正丰与包工头之相达成共识。
蒋正丰经营砖厂,但下面还有一个承包人,从蒋正丰家属出示的字据显示:一年蒋正丰需要支付给包工头六十万元左右的工资费用,依照一百人的规模,每人每月只有五百多元的工资,包工头还得赚取其间的主要部分。这一标的低得出奇的的承包协议的签定,从一开始就明显意味着所雇佣窑工的特殊性。而作为窑主的蒋正丰却与包工头达成默契,甚至作为协议知情者的村支书也未表示任何怀疑。
而正常工资水平应在一千五百元左右,除去当地泥煤以及必要的运输费用,窑主一年的利润在50-70万元。对于蒋正丰来说,这利润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为了利润,窑主和包工头两个人求财若渴的协议,也注定了这些民工陷入绝境的命运。
“你们当老板的做些什么?”
“具体我们光管砖。”
“你光管砖?”
蒋正丰的妻子似乎觉得不关自己的事,更正道:“是我丈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