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3章(2 / 2)

据罗刚介绍,棚户区有一小栋房子破旧不堪,已好多年没有人居住了。自己上门做工作是时,花了几十天时间才打听到房子是一个出门在外做生意的女人林敏的。但后来得知,房屋的真正户主是她已过世多年的丈夫吴大广。生活所迫,林敏带着儿子早嫁了人,在外靠做小生意为生。这样,房子的继承人有很多,吴大广的父母仍健在,吴大广和第一任老婆曾有一女。罗刚去外地找到林敏后,把这个情况跟她作了说明。听得目瞪口呆的林敏以为罗刚是吓唬她,她对罗刚说:“我不管那么多,房子反正是我儿的,你得帮我!”

“讲蛮理是不行的,法律有规定,不会为你一个人而改变。我只能去给你做工作,要他们放弃继承权,但你也要配合支持我们的拆迁工作。”

听了罗刚的话,林敏表示只要能让自己的儿子作唯一承继人,“拆迁的事好说。”

罗刚以前学的法律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早已烂熟于心,为妇女儿童维权,有其丰富的经验。为了证明林敏是合法继承人,他要林敏拿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始依据,证明她和吴大广是合法夫妻。可林敏却说,自己一样东西也没有保存。从外省回到三江,罗刚马上去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处查她的户口记录,又去民政局查她的婚姻登记档案。结果却令人失望,既看不到她的户口信息,也没有她的婚姻登记证明。打电话问林敏,她说原来的户口在桦原市,结婚后户口迁到了吴大广工作的原单位,属于集体户口。问她结婚证在哪里拿的?她早就因为体制改革撤并的江口镇拿的。

直到此刻,罗刚才清楚林敏是一个“五无”人员,无身份、无户口、无单位、无结婚证、无职业的可怜女人。随后,罗刚又通过各种渠道查她的婚姻登记档案,可因为体制调整缘故,无果。他又走访几处婚姻登记处的老同志,没人对林敏这个人有什么印象。罗刚只好又专程去了几趟公安机关,帮她重新办理户籍登记和落实了身份证明。为了帮助林敏争取更多的利益,办完相关合法手续后,罗刚又上门找到她的公婆和继女做工作,罗刚细细道出林敏出门在外一个人带着孩子的艰难,劝他们放弃房屋继承权。林敏的公公婆婆看在孙子的份上,对放弃继承权没有了异议,他们愿意把自己继承的两份财产全部转赠在孙子名下。吴大广的女儿却不想放弃自己的权利,她说自己很早就失去了父亲,没有像别人家的女儿一样有父亲的疼爱,出嫁有丰厚的嫁妆。现在父亲的房子要拆迁,按照法律规定,她依法享有继承权,她要求分割自己应得的那一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