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裙子,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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