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从《死水》到《荒原》(1 / 2)

民国大文豪 薪越 2631 字 1个月前

托马斯艾略特在1888年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

他曾在哈佛大学学习哲学和比较,接触过梵文和东方文化,对黑格尔派的哲学家颇感兴趣,也曾受到法国象征主义的影响。

后来他来到英国伦敦,认识了著名诗人庞德,接触到意象派诗歌。

1922年他出版诗歌荒原。

这部作品被评论界看作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一部诗作,而艾略特本人的名气也高涨的近似神话,这部作品被认为是英美现代诗歌的里程碑。

艾略特看到林子轩的诗集纯熟偶然。

林子轩的诗集在美国发行量并不大,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力,这本叫做一代人的诗集是一位美国游客带到英国伦敦的。

这位游客恰巧认识艾略特,所以艾略特就看到了死水这首诗作。

由此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开始写作长篇诗歌荒原,也正是荒原这首诗作让他成功封神,成为后期象征主义诗歌的领军人物。

在后来出版荒原的时候,艾略特曾提到过他写作荒原的灵感来自于一首不为人所知的诗人的诗歌。

那个时候,身在伦敦的艾略特根本不知道林子轩是谁。

从死水到荒原,只能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首诗作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同,但诗歌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理解。

林子轩在邮轮上也没有闲下来,他除了继续写小说外还要整理书籍。

答应严独贺的白马啸西风和笑傲江湖都要写出来,寻秦记要结尾了,他准备把乱世佳人的中文版刊载在通俗小说周报上。

这样一来,报纸上挣一次钱,成书出版的时候再挣一次钱,拍成电影的时候还能挣钱。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版权衍生出的多元化商业模式,可惜不能改成游戏和电视剧。

林子轩还在美国通过各种途径购进了一批书籍。

他在和季鸿明打这个版权官司的时候研究了美国的版权法,这个法律很有意思。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1831年和1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1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1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1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1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